各县区卫生计生局(卫生局),各医疗机构: 按国家、省卫生计生委深化支付方式改革要求,我市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,探索推行单病种付费,根据市卫生计生委《关于开展单病种控费推荐比选的通知》(广卫函〔2015〕86号)要求,通过前期的推荐汇总,我委抽选了骨科、妇产科、口腔科、耳鼻喉科、外科、眼科六类医疗专家各3人(共18人),新农合专家3人,于2015年5月8日召开比选会,委监察室全程监督。现将比选汇总结果公示如下,如有异意,请在7天内向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科书面反馈(联系电话:3260129)。公示期满,全市2015年度新农合单病种限费标准将按比选结果执行。
广元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7月13日 附件: 广元市2015年单病种限费标准比选结果汇总表.xls |